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47
【资料图】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
前 6 个月内(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上市未满 6 个月,故查询期间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1名核
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其个人说明,该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本
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
理解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在买卖公司
股票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内容等并
不知悉,且本人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主观利用本
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但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
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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