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能否选择产权置换

法务网   2023-08-02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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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李某是营业房被拆迁(有合法产权证),拆迁人决定以货币补偿。李某不想接受补偿,要求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给予产权调换。可是拆迁人说拆迁后修建的商住楼由一家大型商场统一经营,不宜交换。经房屋土地管理局裁决:拆迁人一次性补偿拆迁款10万元。那么,被拆迁人能选择产权调换吗?

法律解析: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况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拆迁补偿方式: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法条链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