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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云南省开展2023年度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初审,30件通过初审的作品将代表云南省推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及国家广电总局参加复审和终审,最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进行展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文明旅游、绿色旅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更好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举办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收集云南省内报送的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并开展作品初审工作。
据悉,此次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分为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和脚本作品三类,具备公益广告创作能力的省内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遴选。云南省内参评作品内容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战略、旅游为民、旅游带动、文化铸魂、典型榜样,涵盖了云南的旅行体验、自然美景、非遗传承、美食文化、文明旅游、旅游目的地形象等多个方面,突出了云南的特色和亮点。
来自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广播电视台、云南财经大学传媒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云南省广告协会、云南省广电学会的9位评委在当天的初评环节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开择优、集体评选的原则,从全省参评作品中遴选出30件作品,其中电视类作品15件,广播类作品15件。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杨奥 文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