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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时突然发现微信钱包里少了4000元,也没有相关转账记录,这是怎么回事?日前,市民白女士发现不仅手机里的钱少了,其经营的便利店收银台里的现金也少了。白女士赶紧报警,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正是白女士便利店的员工王某。
白女士在甘井子区玉潭街附近经营一家便利店,5月2日晚上,白女士突然发现手机微信钱包里的4000元钱不翼而飞,而她自己不记得支出过这笔钱,也没有查到相关转账记录。由于能接触到这部手机的只有家人和便利店的员工,白女士初步怀疑钱是被员工偷了。紧接着,她赶回自己的便利店,发现收银台有被翻动的痕迹,收银台内也少了几百元现金。5月3日0时30分许,白女士来到泡崖街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泡崖街派出所民警开展调查及周边走访工作,通过店内视频锁定了嫌疑人王某。王某是便利店的兼职员工,从5月4日就没再出现。与此同时,白女士联系微信客服,查到了微信转账的订单号,根据订单号,民警确认,这笔4000元的转账收款人正是王某。
紧接着,民警发现,王某事后并没有回他在泡崖的固定住所,而是在市内频繁流窜,难以确定行踪。6月28日,民警发现王某在其住所附近有活动轨迹,于是在周围进行蹲守,6月29日,民警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将王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王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王某有赌博恶习,欠下小额贷款无力偿还,近期被债主催得很紧。因白女士还经营快递业务,需要用手机录入快递单号,所以王某在工作中有机会接触白女士的手机。在发现白女士微信钱包里有4000元钱,且微信支付密码和开机密码相同后,王某动了歪脑筋,于5月2日用白女士的微信转账4000元并删除了转账记录。与此同时,王某还分两次从收银台里偷走了300元现金。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